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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结过两次婚自己是头婚 丈夫索精神赔偿

加入时间:2007-08-27 作者: 来源:


  36岁的王小兰已经离婚两次了,这第三次离婚,是王小兰唯一一次主动提出,可令王小兰意想不到的是,现任丈夫竟向她提出索赔,理由是她离婚次数太多。

  王小兰是贵州人,有过两次不愉快的婚姻和一个女儿。经历了这两次婚姻,王小兰对婚姻已失去了信心,她来到南京,在一家酒店做服务员,将精力全放在了工作上。2003年初,王小兰将15岁的女儿平平接来了南京。母女团聚,王小兰多年的心愿得以实现,为了给平平解决就学问题,她几乎花光了这几年的积蓄,为此,她不得不白天工作,晚上兼职。

  苦日子一过就是两年多,2006年3月,王小兰隔壁的邻居大妈突然找上门,说是要给她介绍个对象。王小兰的相亲对象就是葛大军,这个年过四旬的男人一直未娶,家境并不富裕,也没有正式工作,靠做小生意维持生计。但王小兰看他人挺老实,而且蛮能吃苦,也就同意了这门婚事。

  婚后不久,王小兰发现,葛大军什么都好,可就是酗酒,只要一喝酒,就像变了个人,对她们狠声恶语,一个不高兴还会动手,这令她无法令忍受。“我不能让孩子在这样的环境里成长,哪怕我一个人苦死,都不能让她过这样的日子。”

  在共同生活了一年多后,今年7月,王小兰提出了离婚。可令她意想不到的是,葛大军竟然开出条件,离婚可以,赔偿他精神损失费。“他说,得赔偿他两万块,说我离了两次婚,可他却是头婚,他的损失太大。”对于葛大军要求,王小兰觉得这是无稽之谈。

  可葛大军却不这么认为。他告诉记者,几十年一直未娶,不是没有机会,只是想找个真心喜欢的,王小兰是个好妻子,里外一把手,是他心目中最合适的妻子人选。“我是喜欢喝酒,酒后失控是我不对,我会改,可她不给我机会。我结个婚容易吗?她是无所谓,都离了两次了,可我不一样啊?连个孩子都没有,这婚不是白结了?”葛大军说,王小兰想离婚可以,赔偿他两万,否则免谈。

  葛大军有权要求赔偿吗?本报法援律师徐军认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因家庭暴力,造成配偶人身伤害的,受害方在离婚时才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葛大军因妻子离婚太多,而要求赔偿,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如果二人不能协商解决离婚,王小兰可直接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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