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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临近,城阳法院积极响应市里“严打”号召,今天上午,率先在大山看守所举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宣判大会,“从快从严”对四案八犯依法进行了宣判,绑架、抢劫他人又强迫他人吸毒的犯罪分子刘鹏被判有期徒刑16年。 据了解,2006年5月一天,罪犯刘鹏在城阳上马街道办一旅馆内,采取殴打手段,抢得吴某(女)人民币200元和手机一部,同时还抢劫金项链一条、戒指一枚。同年6月12日,刘鹏用他人手机给吴某发短信,将吴某从租住房屋处骗出,并将她捆绑后挟持到向阳村一处老房内,刘鹏持刀威胁、殴打吴某,索要钱财,逼迫吴某书写欠条,并和同案犯康传刚先后强奸了吴某,另外刘鹏还威逼吴某吸食冰毒。 法院审理认为,罪犯刘鹏行为分别构成了绑架罪、强奸罪、强迫他人吸毒罪以及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9000元,不得假释。另外,抢劫犯王某以及盗窃犯任某等7名犯罪分子,也分别被判处4年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半岛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