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法律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

加入时间:2006-07-13 作者: 来源:


  1.本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故意内容的不同: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引起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具有杀人的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引起他人他人身体健康受到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具有伤害的故意,即使造成侵害人死亡的结果,也只能认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在具体案件中,应当对侵害行为的起因、被告人与被害人平时的关系、使用的工具及打击的部位、侵害行为的实施方法等各方面因素进行考察,以准确查明行为人的主观心态。

  2.本罪与其他涉及伤害犯罪的界限

  刑法分则中有的犯罪的构成本身也可包含故意伤害(包括直接故意伤害和间接故意伤害,但有的仅含轻伤,有的则还包括重伤)在内,如抢劫罪的暴力可以是故意伤害;有的犯罪将故意造成他人伤害的结果作为量刑情节。对于这些故意伤害行为,不应再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而只须直接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也正因如此,刑法第234条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的处罚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  
 ·刑事裁定书(终止审理用)  
 ·王震故意杀人案辩护词  
 ·韩学功故意杀害民警案判决书  
 ·靳如超故意杀人、爆炸等案的判决  
 ·黄中权故意伤害案刑事判决书  
 ·陈文兵故意伤害案死刑复核判决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王长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