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笔者对政府机关“泛福利”和“滥福利”现象早有耳闻,但仔细看了报道,政府机关的福利之泛之滥,还是始料未及。比如,某机关仅通讯费一类补贴,就设置了“住宅公务电话包干费”、“无线通讯工具补贴”、“通讯补贴”、“特殊通讯费”4个补贴项目。比如,某部门常年按月发放“雨具费”,尽管当地并非一年四季都是雨季。再比如,“菜篮子补贴”等福利项目,并未随着公务员几次调资而被调整并取消。 专家称,泛滥的福利即是隐性腐败。斯言不谬!泛福利和滥福利为何会大行其道?如报道称,深层次原因是我国尚处于经济体制转轨阶段,旧体制的痕迹和影响还未消除,新体制尚未健全。直接原因则是公务员福利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管理监控措施存在缺位、不到位,管理监控办法缺位、不到位。这番剖析不无道理,但笔者认为根本原因在于,公务员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又是政策的执行者,正因官员掌控着权力资源,制定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政策时势必向自身倾斜。 无数事实已经证明,单纯靠政府官员拿自己开刀太艰难也太不现实了。 以公车改革为例。在一些地方,公车改革的直接方式是取消公车,分行政级别给予相应补贴,即货币化改革。孰料,由于车补过高,其糜费财政之高,还不如不取消公车。车补为何过高?原因极浅显,作为既得利益者,刺向自己的锥子会用力吗?一旦放弃公车,势必用更高的利益来填补。于是,在改革的名义下,愈加上下其手,费尽心机侵吞公众财政。 因此,遏止政府机关的福利泛滥,作为当事人的政府官员要置身其外。日前,据媒体报道,重庆市从2007年起在全国率先试行政府立法回避制度。根据该制度,在立法起草环节,如主管部门有直接明显利益关系的,原则上应该回避。此外,在评审、审查环节,相关人员如与立法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也应主动回避或强制回避。往前追溯,北京市也探索采取直接委托、公开招标等方式,将法规规章草案交由中立的专业人士或者组织起草,以避免制度建设中的部门化倾向。 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如果让政府机关人员自行放弃隐性腐败,他们断然没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和能力。唯有采取回避制,让中立的专业人士主导法规的起草,或可破解政府机关的福利泛滥。就目前而言,应先尽快清理政府机关不合理的福利腐败,之后需加快制定相应的法规,当然莫再让政府机关主导。最后,约束政府权力,让制度真正发挥效力,则是重中之重。
|
| 来源:人民网-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