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钱为本”与办学之乱
2007-04-22 作者:张刃 来源: 浏览:
请看:昆明艺术职业学校以“半工半读”为名,组织十几岁的女学生到夜总会陪酒,学生不仅没有收入,反而欠下公司的钱;海南学校重复建设严重,海口某社区1平方公里内竟有11所学校,而这些学校的投资最终要通过收费转嫁于学生;安徽中华职业学校招生即招工、学生不上课也发文凭,成了学校的“摇钱树”;福建职校抢生源,不惜花钱“买”学生……凡此种种,处处皆与“钱”有关。
办学本无“油水”可捞,教育部门也属“清水衙门”,何以如今成了热门,不仅有人愿投巨资,而且有人热衷此道?说穿了,利益驱使是最根本动因,并由此引发乱象。
上大学难,就业也难,是眼下许多年轻人和他们的家长不能不面对的现实,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又需要大批掌握专业技术技能的中级人才,两难加需求,使许多人把出路和希望寄托于职业教育,国家也给予很大的财政与政策支持,从而促成了职业教育的迅速扩张。如果这一切正常运转,应该是教育结构发展的“良性循环”,但是,有人却从中发现了“商机”,以赢利为目的,搅浑了教育领域这“一池清水”。
先说建校。民办学校的兴起,有助于缓解公办不足的压力,减轻政府负担,但投资者并非搞慈善事业。投资就需回报,自然要在学生身上打主意。海口市区学校多过米铺,生源却成了问题,而海南农村学校又太少,孩子上学难长期得不到解决,不正说明投资者的意向选择和商业目的吗?而“名校办民校、办分校”则显然是借名校的招牌“揽生意”。
再说生源。学校多过米铺,生源必然成为难题,于是有了“抢学生”、“推荐费”之类的怪象。为了生源而投资,似乎有悖赢利的初衷,但“奥妙”在于,有了生源才有办学资格,有了生源国家才给补贴,有了生源才不愁高收费、乱收费,校方或投资方最终还是有利可图。
最后说教学。既然建校招生的目的是为了赢利,办学自然无心培养教育,当拿到国家补贴和向学生高收费、乱收费还没有得到“理想”回报时,校方或投资者会“另辟蹊径”,于是半工半读变味,招生即招工,学生不上课也能拿到毕业证。这样的办学无异于“以钱为本”,与培养人才的目标相去何止万里。
值得注意的是,乱建校、乱招生、乱办学都是在教育主管部门的眼皮底下发生的,而且是经过审查批准并在其日常监管之下的。如此乱象种种,教育主管部门的责任何在?没有他们的审批,就建不成校,招不了生,就无利可图;没有他们的放任,办学岂能变味,招生怎成招工,补贴、证书又如何发出?以“法规不健全”、“估计不足”、“缺乏引导”做辩解理由显然是难辞其咎的。这中间有没有“好处”和利益?应该查一查。至少,不作为和乱作为应在问责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