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参照市场价体现公平要义
2007-04-08 作者:王毅 来源: 浏览:
纵观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修改通过的《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精髓,我以为最为突出的核心内容,也正在于对以往拆迁条例的突破。特别定拆迁房屋价格时,一改以往拆迁方说是多少就是多少的死规定,引入了被拆迁人的意见,并且充分考虑到拆迁房屋所在的城市地理位置的市值,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
这样一个新的《拆迁管理条例》突出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特征,更体现了即将于今年10月实施的《物权法》对公民合法财产予以保护的精神,让拆迁议价变得更为人性化与公平化。
拆迁,几乎是每个城市公民都必然要遇到的问题,如何在拆迁过程中,既不影响拆迁方的利益,又能确保被拆迁者的利益,向来都是个难题。重庆“最牛钉子户”的命运之所以受到全国范围内的高度关注,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们都想通过此案知道,在以公共利益或是商业利益目的的拆迁过程中,公民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最大的保护。
事实上,正是由于当时缺乏应有的法律法规保护,“最牛钉子户”事件才从2004年一直拖延到2007年,才最终在各方互相尊重、相互协商的基础上,并在法律的框架下才达成了利益平衡。
如今,有了浙江省新出台的这种《拆迁管理条例》,再加《物权法》,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在利益博弈中会更趋公平。而这种公平,恰 是当前所有城市拆迁中最最需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