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消防干警值勤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
2006-10-03 作者: 来源: 浏览: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消防干警值勤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 文 号: 京财行(1994)635号 标 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消防干警值勤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 颁布日期: 1994年5月12日 实施日期: 1994年5月12日 终止日期: 类 别: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类 颁布单位: 北京市财政局等 内 容: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消防干警值勤岗位津贴 标准的通知 通知 北京市消防局: 你局《关于提高消防干警值勤岗位津贴标准的请示》消行字(199 3)64号收悉。根据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同意你局提高消防干警的岗位 津贴,其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天0.4元提高到每人每天1元,执勤岗位 津贴的发放范围等仍按市财政局(87)财文字第1064号《关于消防 干警实行执勤岗位津贴问题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调整津贴所需经费 从“城市维护费”中调剂解决,不增加拨款。此次提高消防干警执勤岗位 津贴标准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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