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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高教局关于提高市属高等师范院校专业奖学金标准及发放学生生活补贴的通知

2006-10-03 作者: 来源: 浏览: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高教局关于提高市属高等师范院校专业奖学金标准及发放学生生活补贴的通知》   文  号: 京财行(1994)1876号 标  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高教局关于提高市属高等师范院校专业奖学金标准及发放学生生活补贴的通知 颁布日期: 1994年10月20日 实施日期: 1994年9月1日 终止日期:   类  别: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类 颁布单位: 北京市财政局等 内  容: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高教局关于提高市属高等师范院校专业奖学金标 准及发放学生生活补贴的通知  通知   市属各高等师范院校:   为加强师资培养、鼓励青年从事教育事业,根据国家教委、财政部《关 于提高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奖学金标准的通行》教财(1994)49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经市领导同意,决定将市属高等师范院校 专业奖学金标准由每生每月33元提高到每月50元。同时,为保证高校 师范生生活水平不因物价水平的提高而受到较大影响,对市属高校师范生 增发生活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39元。原高校师范生每月41元的粮油、 副食品价格等补贴仍继续享受。这样,提高专业奖学金标准及发放学生生 活补贴后,每生每月专业奖学金和生活补贴为130元(含调价补贴41 元)。高校师范生增发的生活补贴列“人民助学金”预算支出科目。   本通知自1994年9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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